据殷清利律师表示,自己经常往返于邯郸至山东冠县区间,在邯郸市新东站购票,收费站取消之前票价是21元/位。但在收费站取消之后票价仍21元/位。
殷清利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按《河北省道路旅客运价规则》规定,班车旅客票价=[班车客运运价+客运附加费]×计费里程+车辆通行费+旅客站务费。而对于车辆通行费的计算,该规则第十六条有详细规定:“客车通过收费公路、渡口、桥梁、隧道所发生的收费,均由旅客或包车用户负担,由承运人代收代付。车辆通行费按客车核定座位数的60%比例分摊计入票价,单向收费的通行费按收费额的50%计算。其计费公式为:每客票通行费=行程通行费总额÷(客车核定座位数×60%)。”
针对邯郸至冠县区间的客运来讲,假设座位30人,原来三个收费站通行费共计75元(309国道永年收费站25元、清漳收费站25元、山东冠县78号收费站25元),按照公式计算票价中每客票通行费为4元。收费站取消后,三个收费站仅有通往冠县的一地下浮桥收取10元通行费,这样实际票价中的通行费用已经调整为0.56元。这样对比仅通行费一项每客票差距在3.44元。但是目前涉及两路段的所有线路票价均未调整。
记者就此采访了邯郸市新车站的王主任,其答复:确实目前线路票价未做调整,也未在邯郸市物价局备案调整,原因主要是涨、降票价都很难做通实际车主的工作,另外未接到正式的关于收费站取消的通知和文件。同时王主任表示对于班车运价即使调低后,新东站经报市物价局备案后仍有在新价基础上上涨20%的幅度,也能与现价基本持平。“最大的困难在于车主们运营的压力,目前油价上涨的成本压力很大,多数的客车盈利幅度很小,这个时候的运费调整比较困难。”
记者另外还采访了邯郸市物价局经费处的工作人员,其表示:对于收费站取消后票价调整的问题,已经责令邯郸市新东站等报调整方案,但目前仍未报,市物价局会近期协调此事,邯郸市物价举报中心已经介入调查。